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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撰写并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私募股权》(isbn:9787508619149)一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侵犯深圳市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公司)负责人李亚飞的名誉权。该书的出版对李亚飞女士和红山公司的投资管理、社会地位和评价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害。法院判决李亚飞177,182.19元,庭外和解,赔偿洪山公司210,000元。在此,我向李亚飞女士和红山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特此声明。

仇晓慧致李雅非女士和红山公司赔礼道歉声明

道歉人:邱晓辉

2015年12月14日

标题:仇晓慧致李雅非女士和红山公司赔礼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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