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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山东省放宽公积金贷款扩大住房消费的最新政策: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从30%和50%下调至20%和30%,其中包括农民工。此外,一次性支取的范围不仅包括本人和配偶,还包括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公积金贷款总额已由去年的同比下降,转为同比增长28%。
山东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主要内容如下:放宽贷款条件,从之前连续12个月以上的存款时间改为6个月,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从30%和50%降至20%和30%。扩大和促进场外贷款。各地的国家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另一方面,山东省直接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的户籍所在地限制,即在省内除存款地以外的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进一步扩大了贷款范围。开展组合贷款,允许在职职工将已办理的商品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山东省放宽了一次性提取的条件,将国家规定的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一年延长至三年,并增加了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即父母无论是买房还是为子女买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积极支持城市农民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允许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为自己和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大提取范围,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标题:山东放宽 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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