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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据报道,格力电器15%的股权转让有新进展。今天格力电气宣布,在公开征集期间(8月13日至9月2日),有两个潜在的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申请材料并全额支付了相应的签约保证金,即珠海明骏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和吴歌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有限合伙)与创世纪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财团。

格力集团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两个拟受让方进行全面评审,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有效条件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经过全面审查,如果最终没有意向受让方,格力集团可以再次公开征集受让方或终止股份转让。

此前,格力集团宣布,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拟转让902,359,632股格力电器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股份为非限制性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2019年8月6日,格力电气实施了2018年的股权分配,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和15元。根据上述除权及除息,股份转让价格调整至每股不低于44.17元。

标题:格力股权转让新进展:两家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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